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信用规定,区人社局聚焦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助企纾困,将信用监管融入监察执法全过程,营造辖区良好用工环境。
一、聚焦建立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区人社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认真落实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等“四张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已对1家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适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
二、聚焦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为建设高标准市场用工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区人社局以信用等级评价为抓手实施信用联合奖惩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用工。每年度严格按企业劳动保障(含工资支付行为)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程序、时限、标准,对上一年度在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执法中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核验和评价,2024年度共评出劳动保障A级(守信)单位280家,B级(一般失信)单位1家,C级(严重失信)单位7家,同步推送至信用平台以及组织、统战和区治欠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督促企业规范用工。
三、聚焦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台账,开展存量失信主体梳理,定期归集行政处罚信息,对已达到或即将达到公示期要求的失信主体,全部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实际工作中,区人社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失信主体公示期限及申请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同时,对存量已达到公示期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信用修复提醒,并指定专人指导协助其办理信用修复。